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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缴纳税款业务审核指引
发布时间:2022-11-09 10:38:43

根据《关于优化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等税务事项管理方式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)规定,自202211月起,缓缴税款核准由省局受理、审批调整为县区局受理并核实,省局终审。为落实公告规定,进一步防范审计风险,现就延期缴纳税款业务审核流程强调以下几点:

一、申请资料审核内容

(一)申请资料是否齐全

按照《税收征管规范2.0》规定,审核纳税人申请资料是否齐全。

(二)审核全部开户银行账号对账单

尽可能确保纳税人提交了全部开户银行账号流水:金三系统登记的开户银行账户必须在申请资料中;可通过纳税人提供的银行流水中的对方账户名称,发现“未提供全部银行账户”的疑点;必要时也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银行出具的开户账户清册。

(三)审核纳税人税款所属期至申请当日的所有银行账户流水

重点审核是否有恶意转移资金(非正常销售)的情况。

(四)审核可用货币资金

纳税人申请当日可用货币资金余额(所有银行账户余额合计加现金),在扣除职工工资、社会保险费后必须小于当期税款。

二、核准时间的规定

1、受理环节

基层局受理环节压缩至2个工作日。

2、审核环节

县(区)局需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。如有特殊情况可向省局申请延长核准时间。从基层局受理到省局终审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
近些年来,延期缴纳税款一直是内、外部门审计工作的重点。各基层局在审核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过程中,一定要严格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四十一条,以及总局相关文件、通知、公告要求,做到实事求是,严格落实,避免各类审计风险。